业务说明:
1.涉及新设收费项目、变更收费标准及分配比例的事项,由组织收费的单位经办人登陆财务处网站在 “下载服务”栏目下载并填写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收费申报审批表》,提交学校收费领导小组审批。
2.已经获得学校收费领导小组审批的,准予收费,经办人按以下方式交款:
(1)收取现金的,到财务核算中心填写《交款单》并缴纳现金;
(2)对方单位汇款的,可登陆“网上财务综合信息系统”(http://icw.buaa.edu.cn),在“网上查询系统-银行来款”栏目中查询款项是否到达学校账户(也可直接到财务核算中心6号窗口查询),在确认款项到达后到财务核算中心6号窗口认领《信汇收入登记单》;
(3)商户pos机收费的,到财务核算中心1号窗口打印《一卡通商户阶段报表》;
(4)收取实验费的,还需到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具《实验任务结算单》。
3.经办人登陆财务处网站在 “下载服务”栏目下载并填写《收入审批结算表》,责任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,若有相关依据一并附上;
4.从教育基金会转入学校账户的捐赠资金,经办人需持《收入审批结算表》、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使用申请表》复印件、捐赠协议复印件,交教育基金会主管会计审核(办公楼220房间5号窗口);
5.经办人持《收入审批结算表》及附件,提交财务处主管收费处长(办公楼231房间)及财务主管处长(办公楼235房间)审批;
6.经办人将审批后的《收入审批结算表》及附件交财务处主管会计(办公楼232房间)办理收入结算;
7.若为新开立经费,经办人还需在收入结算后到财务处“经费卡”窗口(财务核算中心1号窗口)办理经费上卡(参见“经费上卡办理流程”)。
快速下载链接: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收费申报审批表
收入审批结算表